【门窗幕墙网】近日,《黑龙江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出台。《方案》规定,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体育馆等建筑,哈尔滨市、大庆市市本级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居民购“绿色住宅”,房贷利率上有优惠。
《方案》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8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到“十二五”期末,黑龙江省20%的城镇新建建筑将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到2020年年末,基本完成黑龙江省有改造价值的城乡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建设国家级住宅产业化基地6个。达不到国家和省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审查的建筑工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能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新建项目责令整改,否则不予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