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筑物室外防火设施标识的设置与安全管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减少火灾危害和方便救援人员施救,天津市消防总队与市建筑设计院联合编制的《建筑物室外消防车道、场地及消防设施标识标准》,日前经天津市建交委批准颁布,并于今年5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
这项标准共分五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分类方法及应用范围和设置要求。针对建筑火灾扑救环境及施救场地实际需要,以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着力点,对消防车道、扑救场地及重要消防设施场所的标识类型和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标识由标线、标牌和字符组成;对建筑物室外消防车道、场地及消防设施标识的设置地点、样式、材质和规格进行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