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自上世纪90 年代以来,德国、法国、波兰、爱莎尼亚等国家对既有建筑进行大规模改造,在政策、机制和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取得了很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例如,在东、西德统一后,东德地区有27.3万套工业预制板建筑需要节能改造,改造后的采暖能耗从119kWh/m2 降低到43kWh/m2,然而,节能改造投入总投资为66 亿欧元之多,按照每套投资24346欧元,折合人民币18 万元/ 套。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丹麦面临的挑战十分严峻。
目前每年新建筑只占既有建筑总量的1%,如何提高既有建筑能效是丹麦建筑节能领域的重中之重。既有建筑节能的潜力大,据丹麦建筑研究所估计,在2050 年丹麦既有建筑节能潜力达70%~75%。鉴于每30~40 年即有一次翻修,预计丹麦在2050 年之前大部分建筑将进行一次翻修。为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丹麦在建筑法规中做了严格要求。一则,要求对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或改造投资超过建筑资产25% 的项目必须进行节能改造。二则,对既有建筑改、扩建,翻修、保养和更换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以外墙的传热系数要求为例,改变用途或扩建的房屋为0.15W/(m2·K),翻修、维修、更换部件的为0.20W/(m2·K),而新建的为0.30W/(m2·K)。
我国既有建筑面积已经突破500 亿平方米,建筑体量大,不节能建筑比例高。其中,北方城镇采暖能耗约占全国总能耗的三分之一,节能潜力大,是节能改造的重点,据住宅和城乡建设部的不完全统计,仅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就有大约35 亿平方米需要和值得节能改造,占北方城镇建筑总量的三分之一强。我国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难度估计太过乐观,除了资金障碍外,制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主要障碍还有:缺乏可行的长远规划,政策不配套,没有形成良好的市场机制,企业和业主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理解,改造的标准普遍低于新建筑,低成本、适用的综合集成改造技术缺乏。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个长期工作,德国用18 年才基本完成对东德建筑的节能改造任务,而改造的建筑面积仅约4000 万平方米,相当于我国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有节能改造价值建筑总量的1.17%。我国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需要从长计议,系统谋划,制定可行的节能改造技术路线,开展综合改造。
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支持节能改造和使用可再生能源。
丹麦从1981 年开始补贴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该奖励政策持续20 年,包括支持热泵和太阳能采暖,采暖能耗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从1980 年的5% 提高到2001年的13%。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应用,从2013 年起建设的新建建筑禁止采用燃料油和天然气作为建筑采暖能源,从2016 年起,集中供暖或天然气覆盖范围的既有建筑禁止新安装燃油采暖设备,老旧燃油采暖设备必须淘汰。同时正在研究是否恢复对热泵和太阳能采暖的补贴政策。因能效低,对于独立采暖用户采用生物质能源不予补贴。此外,明确要求供热企业的法律责任,包括提升建筑能效,调整燃油和天然气采暖能源,提升供暖系统能源效率,要求把供暖能源效率从2013 年的平均50%提高到2017~2020 年的75%。
以先进标准为引领,积极推进低能耗和低碳建筑工程示范和推广。
通过自愿性低能耗标准的实施,可引导业界开展有针对性的创新性的研发和示范,推动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目前全世界被动房已拥有超过3 万套,其中德国就超过1.6万套,其全年总能耗(包括采暖、空调、换气、热水、照明和家用电器)强度为14.8kg 标煤/m2,是我国北方采暖地区平均能耗(采暖和电耗)强度的39%,是齐齐哈尔城乡建筑能耗强度的62%。丹麦有四分之一的地方政府设立低能耗建筑专区,在该区域中只能建设低能耗建筑。
通过示范,发达国家摸索出建筑零碳化技术路线:提高建筑围护结构为先,采用高效的机电设备和电器,采用微电网,实现零碳。采用加大保温层厚度、减少热桥、使用三玻Low-E 窗和活动外遮阳或者植物遮阳等技术手段降低建筑本体的能耗,使用地源热泵、太阳能热水器等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质能源材料和技术手段,实现建筑使用期低碳甚至零碳排放。零碳和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的技术手段和关键材料见表2。
此外,热泵技术、有热回收功能的通风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燃木材的锅炉等应用前景均可观。建筑的环境足迹可观,占全球能源消耗的40%,水消耗的25%,占用12% 土地资源,产生30%的固体废物,排放全球33% 的温室气体,因而,建筑节能和减排均受到日益重视。伴随着建筑节能向深度推进,低碳化正成为建筑减少环境负荷的关键途径,我国在此方面亟待迎头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