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7日晚,四川绵阳长虹世纪城玻璃幕墙上一块玻璃掉落。
四川绵阳长虹世纪城玻璃幕墙掉漏现场
这起极端事件,也引起了市民和网友对玻璃幕墙的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的关注。
据知情专家的最新消息表明:四川绵阳长虹世纪城玻璃坠落一事,初步认定系某幕墙公司,承担施工的明框玻璃幕墙上,隐框开启扇的中空玻璃外片脱落而造成的。由于初始查看人员不专业,未发现外片脱落了。初步技术分析的结果是:玻璃厂家统一按明框幕墙的玻璃施工工法,釆用聚硫胶进行隐框中空玻璃的合片,施工单位订货时,未特定明确造成,现有关各方正查找资料,进一步确认责任方。
玻璃行业专家观点:用户不明白,施工单位应该清楚,但实际执行中难免出差错,建议凡幕墙用玻璃无论窗墙均采用结构胶,包括半隐框幕墙业也用结构胶,纯框装玻璃例外,这样才安全可靠,千万别相信施工单位的设计,无独有偶,近几年隐框玻璃幕墙釆用聚硫胶已经上墙,被专家发现后,全部拆换的都有多个项目,造成数千平方米的玻璃成品报废。低价中标会有好结果吗?真的低价了吗?事实证明太不靠谱了。
幕墙顾问公司专家观点:天津开发区的某工程项目,因为是最低价中标,幕墙玻璃全部就采用聚硫胶进行中空玻璃合片,外墙玻璃一年后脱落4块,后经我们查明原因,向业主说明情况后,要求厂家对开启窗,全部进行了玻璃的更换!
在责任的划分上,行业专家的观点认为:首先看设计师的设计选用的是何种胶(如果没有指定硅酮结构胶是设计的责任)。然后再看订货合同是否指定硅酮结构胶(如果没有指定硅酮结构胶则是采购的责任)。最后,如果是玻璃加工厂变更采用聚硫胶(责任由玻璃厂承担)。因为玻璃厂是订单加工企业,应该严格遵守工程施工质量和工艺标题的要求!
隐患背后还暗藏一个业主们没重视的责任问题——按照此前国家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玻璃幕墙质保期后的安全维护,主体就是业主自己。
玻璃幕墙安全谁负责?质保期后的安全维护主体是业主
2016年6月24日,当绵阳长虹世纪城小区的居民,说起玻璃幕墙的风险,不管是自家安装的还是其他业主,言语中都表现出了一种担心,“玻璃掉下去砸中别人,或者被玻璃砸中,都是很麻烦的事。”然而,对于玻璃的日常安全维护和责任问题,受访的业主却是一头雾水。
“其实早有规定,只是大家没太注意。”对此问题,绵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当时的国家建设部就发布了《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为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的确定:(一)建筑物为单一业主所有的,该业主为其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责任人;(二)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同所有的,各业主应共同协商确定一个安全维护责任人,牵头负责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
“也就是说,业主是玻璃幕墙在质保期后的安全维护责任人。在两年保质期后,业主就应该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严格检查及安全维护。比如住宅小区,业主可以委托物业公司按时检查维护。”该负责人解释道。
那么,维护人该如何进行维护呢?这位负责人进一步介绍,根据此前建设部在2003年发布的《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在幕墙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时,应对幕墙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此后每五年应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包括幕墙整体有无变形、错位、松动等;玻璃面板有无松动和损坏;密封胶有无脱胶、开裂、起泡,密封胶条有无脱落、老化等损坏现象;开启部分是否启闭灵活,五金附件是否有功能障碍或损坏,安装螺栓等是否松动和失效;幕墙排水系统是否通畅。幕墙工程使用10年后应对该工程不同部位的机构硅酮密封胶进行粘接性能的抽样检查;此后每三年宜检查一次。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提出了标准,在检查维护时就必须这么做。以上规定的竣工验收一年后的全面检查,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以后每5年检查一次,因为过了质保期,就应该是维护人,也就是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安全责任人进行检查。”该负责人称。
据了解到,出事的长虹世纪城小区是2011年前后交房,按前面的规定,玻璃幕墙已过质保期。然而,在媒体走访的8名业主中,均不知道自己是玻璃幕墙质保期后安全维护的主体,更不知道使用年限和如何维护保养。
“买房时,没有人说到玻璃幕墙的使用年限,也没有说如何维护和保养。”长虹世纪城一名业主表示。另外一名吴姓业主表示,玻璃幕墙作为整栋建筑的一部分,开发商就应该保证质量安全,不能说玻璃出现问题就是业主的问题,“都是花同样的钱买房,如果说玻璃幕墙要业主自己负责维护和保养,那我们与其他业主相比,就吃大亏了。”
玻璃幕墙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业主担忧25年后谁出更换费用
与此同时,曾经发文说明,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玻璃幕墙设计使用年限是25年,结构胶10年。中国知名的结构胶生产企业如白云、之江、中原、安泰、永安、硅宝、宝龙达等品牌,厂家都有符合欧标的产品系列,有效使用年限更是达到25年。那么,那些之前已经安装了玻璃幕墙的高楼,在使用25年后怎么办?换不换?谁来换?
对此问题,住建部、安监总局的《通知》也规定,玻璃幕墙达到使用年限后,安全维护责任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玻璃幕墙进行安全性能鉴定,需要实施改造、加固或者拆除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实施。
那么,这笔费用谁出?在这起事件中,业主和开发商对此都称不知道怎么办,看待出台更细致的操作规范和标准,及至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门窗幕墙定期检查和维护规定:
一、在幕墙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时,应对幕墙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此后每五年应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应包括:
1)幕墙整体有无变形、错位、松动,如有,则应对该部位对应的隐蔽结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幕墙的主要承力构件、连接构件和连接螺栓等是否损坏、连接是否可靠、有无锈蚀等;
2)玻璃面板有无松动和损坏;
3)密封胶有无脱胶、开裂、起泡,密封胶条有无脱落、老化等损坏现象;
4)开启部分是否启闭灵活,五金附件是否有功能障碍或损坏,安装螺栓或螺钉是否松动和失效;
5)幕墙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二、应对第1款检查项目中不符合要求者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施加预拉力的拉杆或拉索结构的幕墙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时,必须对该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预拉力检查和调整,此后每三年应检查一次;
四、幕墙工程使用十年后应对该工程不同部位的结构硅酮密封胶进行粘接性能的抽样检查;此后每三年宜检查一次。
门窗幕墙灾后检查和修复规定:
一、当幕墙遭遇强风袭击后,应及时对幕墙进行全面的检查,修复或更换损坏的构件。对施加预拉力的拉杆或拉索结构的幕墙工程,应进行一次全面的预拉力检查和调整;
二、当幕墙遭遇地震、火灾等灾害后,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对幕墙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根据损坏程度制定处理方案,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