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9月27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这是山东省为切实加强2017-2018年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率和时间,确保完成国家新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在《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鲁厅字〔2017〕35号)基础上制定的。方案明确要求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实施细则”明确的目标是:全面完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指标。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61微克/立方米左右。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7个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以上。实施范围为全省17个设区市,重点是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主要任务是: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其中将全面实施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全省水泥企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含特种水泥,7个传输通道城市粉磨站2017年12月~2018年1月停产,其他10个城市不含粉磨站);济南、淄博、济宁、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菏泽9市的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以及7个传输通道城市的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企业,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按照国家要求报设区市政府备案。
同时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建材行业产业特征,提出更大范围错峰生产要求。各市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分行业将辖区内相关企业错峰生产方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