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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推动我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我厅拟对《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进行修订。请认真总结试行经验,结合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相关政策要求,对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和管理要求提出修订和完善意见,并于5月31日前反馈我厅产业办。
联系电话:0591-87677113,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89号凯捷大厦817室,邮箱:7539615@qq.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