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12月13日,中交地产(000736.SZ)公告,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重庆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九家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合计104,316.29万元。
九家参股项目公司分别为:
1.向重庆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9,265.41万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5.58%。
2.向北京力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249.75万元,期限12个月,不计息。
3.向武汉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27,930万元,期限6-12个月,年利率8%。
4.向重庆铭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9,195.61万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9%。
5.向重庆铭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2,728.73万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9%。
6.向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8,052.9万元,期限6个月,不计息。
7.向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421.1万元,期限6个月,不计息。
8.向成都金牛区幸福汇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0,797.79万元,期限6个月,年利率8%。
9.向台州滨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滨帆”)提供财务资助3,675万元,期限12个月,年利率8%。
截至2022年11月30日,中交地产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137,114.86万元,占其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349%。
同日,12月13日,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含15.00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2年12月13日结束,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15.00亿元,票面利率为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