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召开的河北省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该省将大幅削减房地产开发审批和收费项目,创新制度设计,重构审批流程,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
会议下发了河北省政府《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取消停收降低收费标准放开收费标准和下放权限的4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标准和基金项目的通知》、省监察厅和建设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河北省房地产开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的通知》等文件。这4个文件对改革的总体要求、制度规范、具体项目和审批流程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省政府《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及收费的各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改进管理方式,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是健全并联审批制。各设区市、各县(市)政府要按照“统一受理、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同步审查”的要求,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的功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审批部门要明确主管负责人进驻集中审批服务场所办公并授权到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办公。在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设定并联的环节,各设区市、各县(市)政府要统一组织有监管职能的部门进行联合审查、联合验收,部门缺席视为默认通过。
二是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各设区市、各县(市)政府要研究制定限时办结的具体规定,限定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间,最大限度地压缩审批时限,真正做到科(处)室当日办结、部门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全部办结不超过20天。各有关部门要变坐等申请为主动服务,提前做好专家评审、技术分析、踏勘、公示、公告、听证等准备工作。在审批和建设的各个环节开辟“绿色通道”,以优质高效的工作解决各种实际问题。
三是建立一站式收费制。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按照收费主体不变、权益不变的原则,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缴方式,由多环节收缴改为项目用地审批、项目建设审批和房屋产权登记3个环节集中收缴。
四是实施全程代理服务制。各设区市、各县(市)政府要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受理窗口,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代理服务,统一受理项目单位资料申报,无偿为申请人代办各项审批和交费手续,全程负责与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以及协调运转、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直至项目审批办结。
五是实行全程的政务信息公开和行政监察制。各设区市、各县(市)政府要建立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收费政务信息全程公开制度和全程行政监察制度。将管理权限、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制作办事指南并公开发布。审批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进行公示。
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公布保留的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的通知》中,共保留了必须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特殊事项需个别审批的项目10项,保留的备案项目9项。办公厅还公布了取消、停收、降低费用标准,放开收费标准和下放权限的4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和基金项目。
省监察厅、建设厅联合制定的《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示意图》,在土地招拍挂后将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过程分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3个阶段。其中,规划许可阶段的有关事项,政府部门的审批和办理时间共计9天;施工许可阶段,政府部门的审批和办理时间共计4天;竣工验收阶段,政府部门的审批、办理和验收时间共计5天。合计14项,办理时限共计18天(不包括企业和中介行为所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