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幕墙 公告编号:临2013-008
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1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8号《关于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于2011年8月8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745.49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1]450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1年1月26日,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北京总部基地项目和北京总部基地扩建及光伏幕墙项目,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北京总部基地项目
54,946.40
2
北京总部基地扩建及光伏幕墙项目
64,899.20
合 计
119,845.60
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根据北京总部基地项目和北京总部基地扩建及光伏幕墙项目进展情况,预计未来6个月内将出现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鉴于此,为满足公司周期性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1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的需求状况实时安排借出资金的归还,到期前将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仍继续用于北京总部基地项目和北京总部基地扩建及光伏幕墙项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均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2013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满足公司周期性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王为丰先生、黄玮先生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出具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