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随着宁波家装消费急速升温,相关投诉也暴增。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1-9月共接到93件家装投诉。而此前市工商局开展家装行业商品质量监测,抽样检测合格率仅为73%。
根据家装投诉和家装行业商品抽检结果,市工商局12315中心相关人士分析,“当前家居装饰装修服务行业确实存在一些突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这一方面是长期缺乏有效的法规规章规范约束所致,另一方面也与少数经营者不诚信、不负责任有关。”
抽检
建材不合格项目集中在甲醛等三个方面
来自市工商局12315中心的数据,今年1至9月家装申诉举报已达93件,其中申诉90件,举报3件。申诉件中家装质量、合同争议及各种违约纠纷占大多数。而举报则全是举报无照经营。
今年5月起至今,市工商局开展家装行业商品质量监测289个批次,抽样检测家装的商品包括板材、油漆、涂料、胶黏剂、窗帘等,结果发现78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仅为73%。不合格项目主要有甲醛、粘结强度、标签等,各属地工商部门正予以调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告知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后续督查。
案例一
“全实木”家具掺进不少密度板
消费者虞先生在多方了解、比较之后,打算在宁波某家具店订制一套全实木家具,总货值9万余元。
由于平时工作较忙,虞先生与家具店的很多沟通协商均通过网络和电话,连最终双方约定的家具款式、用料都是通过网上的电子版本确定,但是最终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却没有这些电子版本,当时虞先生并未留意。
结果,家具制作完工之后,虞先生发现定做的家具并非全实木,在面板等很多部位使用了密度板。对此,商家却称当初并没有说所有的结构均要实木的,整个家具制作过程中大部分都是使用了实木,但是在面板等部位不可避免地要使用一部分非实木材料,并强调“这也叫实木家具”。
值得一提的是,虞先生一再强调当初双方约定的是全实木家具,而商家则称在书面合同中根本没有这个约定条款,而网上的电子版本仅是一个参考,并不是合同的内容。
工商建议:定制实木家具要签订书面合同,将自己要求的家具款式、尺寸、各部分制作用料等都一一详细罗列清楚,并明确违约责任,避免商家推诿扯皮。
案例二
地板色差大、厚薄不一
宁波的陈女士为了装修新房,通过朋友介绍在集士港某地板商处以31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订购了一批美国红橡实木地板,地板铺装面积为64平方米,并当场支付了1000元的定金。
到月底,装修工人开始铺设地板,陈女士过了几天去查看时,两间房间的地板已经铺设完毕。但是让陈女士颇感意外的是,其中一个房间的地板存在严重色差,用手一摸,也是凹凸不平。
经工商调查,这批地板是地板商分两次送的货,虽然型号一样,但是地板确实有严重色差、薄厚不一、凹凸不平等问题。
工商建议:市民在装修期间,最好尽量在一家店里一次性购买同一型号、同一批次的建材,并与经营者书面约定“不得有明显差异”;在铺设时最好能在现场,发现有明显差异及时退回经营者进行调换,以此尽可能地避免问题和降低损失。
提醒
装修签订规范合同很重要
针对目前投诉急速升温的家装市场,市工商局相关人士提醒消费者,签订合同是极其重要且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签订合同之前消费者一定要考虑周全,并做到静心、细心。首先,尽量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并仔细阅读了解合同条款,做到心中有数;根据自己的要求,对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或补充内容等形式加到合同文本中。
与此同时,市工商局还列出了消费者可能会遇到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如果遇到,可以明确要求修改或删除该条款。
“如甲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不付工程尾款,乙方有权拒签保修单,合同自动终止,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工商人士评析称,保修责任是承包方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属于发包方所享有的主要权利之一。承包方借此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显然违背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应为无效条款。
“出现室内空气污染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对此,工商人士表示,此条款免除了自身应承担责任。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乙方负责维修,工程相应顺延,不承担违约责任。”工商人士称,装修公司违约,借此条款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如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