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识〔2013〕9号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科[2006]319号)的要求,经我所组织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专家委员会的审查,北京建工茵莱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北京鑫泓嘉业门窗有限公司、杭州临安塑钢承装有限公司、宁波智晟特门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建业幕墙装饰有限公司、绵阳天阳建材加工有限公司、四川百世旺家门窗有限公司、深圳市三鑫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冠杰窗业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精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提交的标识申请符合要求。现将产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2月2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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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