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2010年11月3日发布,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现将有关幕墙实施《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条文介绍如下:
1.0.1条 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以及雷击电脉冲引发的电气和电子系统损坏或运行错误,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门窗幕墙行业专家 张芹
第1.0.1条:有人认为,建筑物安装防雷装置后就万无一失了。从经济观点出发,要达到这点是太浪费了。因此,特指出“或减少”以示不是万无一失,因为按照本规范设计的防雷装置的防雷安全度不是100% 。根据各方修订意见,在原“财产损失”之后增加了“以及雷击电脉冲引发的电气和电子系统损坏或运行错误”。
2.0.5 防雷装置 用于减少闪击击于建(构)筑物上或建(构)筑物附近造成的物质性损害和人身伤亡,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2.0.6 外部防雷装置 由接闪器、引下线(词条“引下线”由行业大百科提供)、和接地装置组成。
2.0.7 内部防雷装置 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
2.0.8 接闪器 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接闪线、接闪网以及金属屋面、金属构件等组成。
2.0.9 引下线 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
2.0.10 接地装置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合,用于传导雷电流并将其流散入大地。
2.0.11 接地体 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流散用的导体。
2.0.12 接地线 从引下线断接卡或换线处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或从接地端子、等电位连接带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
2.0.13 直击雷 闪击直接击于建(构)筑物、其他物体、大地或外部防雷装置上,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和机械力者。
2.0.14 闪电静电感应 由于雷云的作用,使附近导体上感应出与雷云符号相反的电荷,雷云主放电时,先导通道中的电荷迅速中和,在导体上的感应电荷得到释放,如没有就近泄入地中就会产生很高的电位。
2.0.15 闪电电磁感应 由于雷电流迅速变化在其周围空间产生瞬变的强磁场,使附近导体上感应出很高的电动势。
2.0.16 闪电感应 闪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闪电静电感应和闪电电磁感应,它可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放电。
2.0.19 防雷等电位连接 将分开的诸金属物体直接用连接体或经电涌保护器连接到防雷装置上以减小雷电流引发的电位差。
2.0.20 等电位连接带 将金属装置、外来导电物、电力线路、电信线路及其他线路连于其上以能与防雷装置做等电位连接的金属带。
2.0.21 等电位连接体 将分开的诸导电性物体连接到防雷装置的导体。
2.0.22 等电位连接网路络 将建(构)筑物和建(构)筑物内系统(带电导体除外)的所有导电性物体互相连接组成的一个网。
2.0.23 接地系统 将等电位连接网络和接地装置连在一起的整个系统。
2.0.24 防雷区 划分雷击电磁环境的区,一个防雷区的区界面不一定要有实体界面,如不一定要有墙壁、地板或天花作为界面区。
3.0.1 建筑物应当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3.0.2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1 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爆轰,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 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3 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