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门专业委员会主办,成都千川木业有限公司承办的“科学发展,引领未来——2011年中国木门协会会长工作会议”在成都加州花园酒店隆重举行。
会上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门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谢春林宣读中国木门行业自律公约。
企业要做好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在中国第12个五年规划开局之年,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门专业委员会,为促进木门可持续发展,制定中国木门自律公约,规范木门经营范围。
第一、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公平竞争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基本方针制定本公约,以建立完善的行业自律机制。
第二、从事木门及相关附属品生产的相关单位为行业成员,提倡所有行业成员签署本公约。
第三、签署本公约的成员应从维护行业及自身的长远利益和声誉出发,积极推进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四、行业自律基本运用是守法、诚信、公平、友善。木门行业从业者应自觉维护国家的利益,努力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第五、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门专业委员会组织本公约的制定和修改,是本公约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公约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行业准则
行业单位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方面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行业成员单位之间应按照诚信守法的原则,开展经营合作,促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利用不正当手段竞争。
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遵守国家有关木门生产工艺、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坚持质量第一、禁止采购和生产不合格产品。增强环保低碳节能减排意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回收率。
加强基础建设,提倡严格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岗位培训,保障职工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不得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不得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严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在产品上或广告中对产品做与事实不符及容易引人误解的表述和宣传。
遵守木门产业质量售后服务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参加造假、售假。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招投标活动,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价格欺诈等进行恶意竞争,不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故意诋毁、贬低竞争对手的企业信誉和产品信誉行为。
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督管理,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管理环境,促进木门产品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
强化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提倡行业内部的团结、互助、协调、自律和技术协作,对行业中发生的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采取研讨、提出解决措施,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行业整体利益。
第三章、行业约定
遵守财政税收法律法规,禁止弄虚作假,加强合同关系,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弘扬优良道德传统,禁止一切有损国格,民族尊严,社会公益的经营行为。
自觉接受各界对本行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原创设计,禁止原版抄袭。
发挥企业自己的优势,培育适合自己的设计、生产管理骨干队伍,禁止不择手段撬取员工。
第四、公约管理
木门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及时向成员单位传递木门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自律信息,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成员单位的意愿和要求,在本公约范围内对行业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协调处理的意见。
行业成员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争议各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诉讼。
行业成员单位有权对公约的公正性进行监督,有权向相关部门检举公约监管机构和工作人员违反本行为。
为保证本公约有效实施公约监管单位应该促进公约的执行,对执行公约成绩突出的单位及法人机公开表彰和宣传,违反公约的单位可以进行批评、内部通报、公开通报等自律措施和行为谴责、行业谴责,达到纠正违规的目的。
负责搜集、整理全行业资料,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为企业经营决策服务。
第五章
本公约生效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公约监管机构可以对公约提出修改意见,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对本公约进行修改。
本公约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接下来是中国木门行业八荣八耻:
以品牌信誉为荣,以虚假宣传为耻
以物美价廉为荣,以恶性压价为耻
以行业自律为荣,以相互诋毁为耻
以真才实料为荣,以粗制滥造为耻
……
在起草过程中因为我们也是针对行业内发现的一些情况进行起草的,如果大家发现有不合适的内容,或者还需要添加的,或者内容中个别词句不合适的地方都可以提出来,我们希望尽快地确定下来,在大家认可以后就可以公布实施,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