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2-025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9日上午9:00正
会议召开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选举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期三年,自2012年11月9日起至2015年11月8日止。
(1)选举宋建明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2)选举倪植森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3)选举宋飞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4)选举赵远翔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5)选举张宸宫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6)选举郭义民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7)选举黄平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8)选举董家春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9)选举刘天倪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0)选举曾绍金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选举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为期三年,自2012年11月9日起至2015年11月8日止。
(1)选举任振铎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何宝峰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选举郭浩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中国洛阳玻璃浮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持有本公司A股,并于2012年9月28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托代表的身份证于2012年10月19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00到17:30前往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外地股东也可在2012年10月19日或以前将上述文件的复印件传真至本公司的注册地址。
2、凡持有本公司H股,并于2012年9月28日下午16:00收市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本公司将于2012年9月29日至11月9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手续,以决定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之H股股东名单。持有本公司H股之股东,如欲出席临时股东大会,须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H股股票于2012年9月28日下午16:00前交回本公司之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901-5楼。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参会方法
1、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数位人士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不论该人士是否本公司股东),代其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如一名股东委任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其表决权。股东代理人毋须为股东。
2、股东委托人可以书面形式委托股东代理人(即使用随附的股东代理人委托书)。股东代理人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的授权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的授权人签署,则委托人授权其签署的授权书或其它授权文件需要经过公证。股东代理人委托书,连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副本或其它授权文件最迟须在临时股东大会或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交回本公司于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901-5室,或交回本公司,地址为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方为有效。
3、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于2012年10月19日或以前将拟出席大会的回条填妥及签署后送达本公司。回条可以专人递送、来函或传真等方式送达。
4、本公司股东填妥及交回股东代理人委托书后,仍可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
5、股东或其代理人须于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时出示彼等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委任股东代理人出席,则股东代理人须同时出示其股东代理人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
1、临时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一天,往返及住宿费用由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
2、本公司注册地址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
邮编:471009
电话:0379-63908588
传真:0379- 63251984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所提议案具体内容。
2、本次股东大会H股股东通函(随后刊发)。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