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双反案终审落定,高额惩罚性关税具一定指导作用,中国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也表示,美国在新能源领域挑起贸易摩擦,向全世界发出了贸易保护主义和阻碍新能源发展的消极信号。随之而来的的欧盟反倾销调查结果引发担忧情绪,业界担忧欧盟会跟随美国对中国太阳能企业进行制裁。
在光伏贸易战打响之前,中国、美国、欧盟、印度在2009年时也发生了另一起波及范围广、涉案金额多的反倾销案件,这两个产业的反倾销战争有众多相似之处。
2009年4月8日,以美国钢铁公司为首的七家钢铁企业和钢铁工人联合会向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称中国以低于美国同类产品的价格向美国倾销了用于生产钻井设备的钢柱和钢管,价值总计27亿美元。
同一天欧盟委员会对于2008年7月发起的对中国产无缝钢管的反倾销调查做出初裁,将对华菱衡钢、攀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征收从15.6%到24.2%的临时反倾销税。此案中,没有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
2009年10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钢绞线产品实施7.53%至12.06%的惩罚性关税、对中国钢格栅板产品实施7.44%的惩罚性关税后,本月5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油井管征收最高达99.14%的反倾销税;到2009年10月6日,欧盟宣布“中国输欧无缝钢管对欧盟产业构成损害威胁”,裁定征收17.7%-39.2%的最终反倾销税。
而印度在10月28日马上就召开了对中国出口热轧产品进行保障措施调查听证会。该国对于光伏产业也是在欧美抡起双反大棒后不久,就宣布收到对中国太阳能产品进行反倾销的申请。
另外,反倾销调查需要寻找一个替代国的产品价格与被反倾销国产品做出比较,光伏产业美国方面选择的替代国是产能不足100MW的泰国,而欧盟选取的则是美国。在欧盟对中国产无缝钢管的反倾销判定中,欧盟选择的替代国也是美国。当时就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中国的人力成本要大大低于美国,很容易得出倾销结论。
中国光伏产业面临的双反危机与三年前的那场钢铁大战有众多相似之处,第一点,提出反倾销的国家均包括美国、欧盟和印度,印度紧跟前两者步伐;第二,替代国均选择成本较高的国家,而欧盟两次选择的替代国都是美国;第三,最终都对钢铁业征收高额反倾销税。
业内人士认为,在美国做出高额惩罚性关税的双反终裁后,尽管中国政府正极力游说,欧盟仍有极大可能做出惩罚性判决。这将对中国光伏产业造成巨大损失,企业需尽早准备应对。
美国双反案时间表
美国商务部当地时间10月9日发布对中国光伏电池案双反终裁,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剔除重复征收部分后,决定对出口至美国的太阳能电池征收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和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具体产品为中国产晶体矽光伏电池、模组、层压板、面板及建筑一体化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