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和原因说明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6,224.63万元,较年初减少5,221万元,降幅为45.6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票据到期收款和购买材料支付票据较上年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4,606.73万元,较年初增加7,422.47万元,增幅为43.19%,主要原因是光伏太阳能玻璃客户本年改变回款方式,延长回款期限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767.55万元,较年初增加814.66万元,增幅为41.72%,主要原因是本年采购玻璃支付的玻璃架押金较年初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7,678.34万元,较年初增加5,035.09万元,增幅为190.49%,主要原因是公司募投资金项目实施投入增加所致。
(5)无形资产期末余额2,313.34万元,较年初增加579.72万元,增幅为33.44%,主要原因是本年光伏科技园已办妥手续新增一期用地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9,156万元,较年初增加4,996.59万元,增幅为120.12%,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采购材料给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7)预收账款期末余额68.56万元,较年初增加28.54万元,增幅为71.30%,主要原因是公司客户预付的产品订金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630.28万元,较年初增加288.71万元,增幅为84.52%,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9月份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较少,实现增值税374万元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较前期增加所致。
(9)应付利息期末余额0万元,较年初减少170.67万元,降幅为1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长期借款及到期一次性支付利息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590.60万元,较年初减少183.07万元,降幅为23.6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上年度的其他应付各项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所致。
(11)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0万元,年初为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偿还长期借款所致。
(12)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528.87万元,较年初减少264.35万元,降幅为33.3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支付上年末应付未付各项费用所致。
(13)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713.38万元,较年初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收到项目政府专项补助款所致。
(14)股本较年初增加9,340万元,主要原因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和原因说明
(1)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365.65万元,较同期减少119.58万元,降幅为24.64%,主要原因是本期因受市场影响,毛利率下降,当期实现增值税同比减少,相应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也下降。
(2)报告期财务费用-852.92万元,较同期减少1,294.68万元,降幅为293.07%,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所致。
(3)报告期实现营业利润5,769.69万元,较同期减少4,733.15万元,降幅为45.0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受国内家电市场和光伏市场行情所影响,毛利率大幅下降所致。
(4)报告期营业外支出197.79万元,较同期减少102.92万元,降幅为34.23%,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较同期减少所致。
(5)报告期所得税费用821.20万元,较同期减少737.68万元,降幅为47.32%,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同比大幅减少而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和原因说明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79.42万元,较同期增加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票据到期收款和贴现较同期有所增加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较同期减少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09.14万元,较同期增加2,146.6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募投项目实施增加投入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57.8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很大,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导致同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受市场的影响,2012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营业收入和利润较去年同期出现一定的下降。2012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03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22.52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3.67%。
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有一定下降,主要原因是:
(1)由于家电玻璃市场竞争加剧,家电产品销售量出现一定的下降;受光伏市场环境影响,三季度公司光伏玻璃增长势头较2012年上半年有较大的下降。
(2)家电和光伏玻璃产品销售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受到严重挤压,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影响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3)公司参股子公司河南天利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由于受玻璃市场持续不振的影响,一直没有正常生产,经营出现亏损,按参股比例相应减少了本公司净利润20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对外投资项目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1)募投项目“薄膜太阳能电池用TCO导电膜玻璃项目”已建成年产30万平方米生产线,产品基本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现正在积极开发产品市场。
(2)超募资金项目“年产1,000万平方米增透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封装玻璃”项目已逐步量产、“年产30万平方米家电镀膜玻璃”于年初开始实施,目前进展顺利。
(3)超募资金项目在南京建设新材料研究院已完成公司注册工作,年底前可完成研究用房购置等工作。
(4)对外投资项目“年产60万平方米透明导电隔热玻璃项目”按照计划进行,年底前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及筹备工作和主要设备采购工作。
(5)国家金太阳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江苏秀强光电工程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工作,进入运营阶段。
2、未来工作安排和发展计划
公司将继续借助国家支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平台,致力于玻璃深加工业务,把玻璃深加工产品向精、向细发展,同时扩展其应用领域,融入节能、环保理念,保持技术和品牌优势,成为国内最具创新、最具特色的玻璃深加工企业。
公司现处于产品转型升级的变革时期,逐步从以传统家电玻璃生产为主转型向新能源新材料方向发展,公司将在保持现有家电玻璃市场占有率的同时,继续大力发展增透晶体硅太阳能封装玻璃、薄膜太阳能电池用TCO导电膜玻璃、家电镀膜玻璃等高新技术项目,充分利用公司已经积累的各项竞争优势,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积极创新,研发和生产更高层次的玻璃深加工产品,充分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而满足国内外市场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成为国内外领先的玻璃深加工企业。在转型期间会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开拓市场和获得市场认可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管理团队有信心并有能力完成转型,从而使公司的发展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高度。同时,公司将充分、有效的利用超募资金,拓宽公司的产业链、加快新技术的研发进程,扩大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④公司股东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鹰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⑤赵庆忠、吴新军、王斌、周其宏等持有江苏秀强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并在秀强股份(300160,股吧)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⑥持有新星投资2.5%股权的卢秀威、持有秀强投资0.86%股权的卢秀军
实际控制人、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为保护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所作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将不会促使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持有除股份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股权,也不会促使其从事或开展或投资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或为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与、协助任何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与股份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将不会促使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研发、生产或销售股份公司已经研发、生产或销售的项目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投入科研经费研制或已经处于试生产阶段的项目或产品);将承担忠实勤勉义务,不利用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任何形式不正当地利用股份公司的资产;不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将促使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在持有股份公司股权期间,将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恪守承诺,如违背上述承诺,我们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香港恒泰承诺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股东地位,不正当地利用股份公司的资产;非经股份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与股份公司发生任何形式或规模的交易;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不与关联股东合谋或自行作出有损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除按照所持股份公司的股份享有现金分红外,不与股份公司发生资金往来。
2010年02月20日
其中股份锁定承诺: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秀强投资有限公司锁定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鹰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锁定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其他承诺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江苏鹰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3日解除限售,限售期内,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否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 是 否 不适用
承诺的解决期限
不适用
解决方式
不适用
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