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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
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对有效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减少污染物和废弃物排放,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落实国家有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建筑发展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全面提高本市城乡建设绿色化发展水平。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标准规范、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技术进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有效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努力实现本市城乡建设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初步形成有效推进本市建筑绿色化的发展体系和技术路线,实现从建筑节能到绿色建筑的跨越式发展。新建建筑绿色、节能、环保水平明显提高,建筑工业化水平取得显著进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稳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位于全国领先。
1.新建绿色建筑。2014年下半年起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八个低碳发展实践区(长宁虹桥地区、黄浦外滩滨江地区、徐汇滨江地区、奉贤南桥新城、崇明县、虹桥商务区、临港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六大重点功能区域(世博园区、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地区、前滩地区、黄浦江两岸)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建民用建筑的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50%。
2.新建装配式建筑。各区县政府在本区域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的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2014年不少于25%;2015年不少于50%;2016年,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比例进一步提高。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基本建成覆盖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健全和完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机制。力争至2016年底,三年累计完成70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其中,改造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及以上的达到400万平方米。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因地制宜改善既有居住建筑能耗水平。
(三)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着力管控增量,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着力转型发展,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走环境污染少、能源消耗低、劳动生产率高、综合性能好的建设新路;着力提升效益,完善既有建筑改造机制,推进能耗高的既有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鼓励运用多样化措施,提高改造实效。
——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充分考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气候地理条件、建筑特点,合理制定技术路线,切实采用适用技术和产品,避免盲目高投入和资源消耗,科学实施绿色建筑发展。
——引逼结合,构建机制。在政府给予政策扶持的同时,强化制度、规划、标准的约束力,综合运用土地、价格、财税、金融等手段,提高实施主体主动开展绿色行动、参与绿色建筑发展的积极性,形成推动绿色建筑持续健康发展的机制。